为及时补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以下简称师市)事业单位工作力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有关法规政策,师市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第八师石河子市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事业单位医疗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2.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38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6年11月18日(含)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3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1年11月18日(含)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8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76年11月18日(含)以后出生)!
7.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现工作单位同意,在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8.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2025年第八师石河子市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报考人员可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石河子政府网-政务公开-人社局工作板块(查询《岗位表》。需要咨询岗位有关事项时,请拨打《岗位表》中注明的联系电线.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登录招考一体化平台(进行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含合同及缴费记录)等材料,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的,还须在报名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基层工作经历、服务基层项目期限、退役期限以及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期满考核合格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3.报名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名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名资格。
单位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名人员上传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程序。
报考人员必须在2025年11月28日18:00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表》并完成网上缴费。考试费用包括:报名费15元,笔试考试费(两科)80元。逾期不缴费者,视作放弃报考资格。报考人员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第八师石河子市人民医院医疗人员笔试开考比例为1:3(岗位计划数:缴费确认人数)。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岗位报名情况核减或取消该岗位计划。
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或核减的情况于2025年11月29日上午10:00在石河子政府网-政务公开-人社局工作板块公布。被取消岗位且不申请岗位改报的报考人员,报名费将于30日内通过原缴费渠道予以退费。
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2025年11月29日10:00-17:00,登录招考一体化平台 (按规定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成功人员不得再参与岗位改报。(岗位改报时间段内,首次报名的考生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2025年12月1日-12月6日登录招考一体化平台(下载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笔试环节须出具笔试准考证,请妥善保管。
(2)笔试科目: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内容(汉语试卷),为医疗卫生类试卷。每科试卷满分为150分,笔试总分为30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性试题,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以填涂的方式答题;《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性试题,报考人员必须使用0.5-0.7mm黑色签字笔在专用答题纸上答题。考试用具由报考人员自备。报考人员不得自备计算器。
笔试结束后,由师市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统一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总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或有一科无成绩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报考者可于2025年12月15日在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并在石河子政府网-政务公开-人社局工作板块查询面试通知。
(2)报考人员须按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笔试。无身份证者,须持临时身份证原件或机关出具的带照片、加盖专用章的身份证明。其他证件均不能代替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且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同一岗位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形式根据实际确定)。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拟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环节只复检一次。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报考者因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计划缺额时,视情况按该岗位报考者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每个岗位的每个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考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第八师石河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岗位拟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石河子政府网-政务公开-人社局工作板块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第八师石河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由各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5年,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第八师石河子市纪委监委对本次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方式,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请在石河子政府网-政务公开-人社局工作板块查看)。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工作全过程,在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惕,切勿上当受骗。